要睡觉了,窗外的“卡拉OK”厅依然劲歌不断;已经凌晨两三时了,深夜歌者依然没有停歇的迹象……酒吧、KTV等“夜点”噪声污染如今已经成为居民投诉的最热点问题之一。政府网上平台、环保和行政执法部门等频频接到或受理噪音污染投诉。
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娱乐场所经营时间、地点、如何经营均作出了规定,如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等等。违反该条例,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惩罚。虽然有这样的法规制度,但我们的夜晚为何依然噪音不断?是这些娱乐部门有免惩的法宝,还是政策执行力的缺位?11月28日~29日本报记者分赴五区调查寻找问题症结,试图通过各方说法给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记者调查1
表面停止迎宾 实则通宵营业
时间:11月28日凌晨2时05分
地点:季华路、华远东路
凌晨2时至上午8时是国家规定的娱乐场所禁止营业时间。11月28日凌晨2时05分,记者驱车走遍了禅城区的季华六路和季华七、华远路、汾江路等娱乐场所集中的区域,在记者所发现的10多家娱乐场所中,80%以上的娱乐场所仍然在营业,直至3时30分,其营业时间尚在持续。记者首先经过季华六路和季华七路,发现有4家酒吧、KTV、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仍然灯火通明,客流不断,与正常的营业时间不同,这时候娱乐场所的门口已经撤走了所有的迎宾小姐,但是客人进入大堂之后,仍然有服务员带路。汾江路某营业场所的一位工作人员坦言,他们没有固定的下班时间,要直到所有客人离开为止。
当日凌晨2时46分的时候,记者经过华远东路一个酒吧时,只见五六名青年从酒吧里摇摇晃晃地走出来。青年取了摩托车之后仍停在酒吧前高谈阔论,继而大声嬉笑怒骂,仅十米之遥就是居民楼,但是他们毫无顾忌地继续嬉闹,改装过的摩托车发出刺耳的马达声。记者于是拨打了行政执法投诉热线,接线人员表示受理。但经过20分钟的等待仍然未见执法人员到场,这几个青年也逐渐散去。
居民反映:
酒吧顾客的喧闹声太恼人
黄先生(华远东路一楼盘住户):酒吧有隔音设施,而且与住宅之间还有一个停车场相隔,一般酒吧里面的音乐声倒是不会影响附近住户,但由于酒吧深夜营业,酒吧外川流不息的人群的喧闹声最让我们居民头疼。不少人喝了酒之后就经常肆无忌惮地在楼下大喊大笑,汽车喇叭声、摩托车的马达声也常把我们从梦中惊醒。
记者调查2
楼上深夜休息 楼下歌舞升平
时间:11月29日凌晨1时30分左右
地点:佛平路军桥附近一带
11月29日凌晨1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佛平路军桥附近一带。此处有一家酒吧和一家KTV俱乐部相邻,而楼上四五层以上是居民住宅区,背后一带是环市格沙村的村屋和出租屋。
已至深夜,街头除了偶尔穿梭的车辆之外,鲜有行人路过,周围的店铺也早已陆续打烊。记者站在两家娱乐场所正对着马路的大门口,只觉空气中传出的音乐声倒是并不大,但整个酒吧和KTV所在的楼的墙壁却随着低音炮的音响有节奏的发出“咚咚”的振动。直至凌晨2时,里面的音乐声依然不断。站在酒吧所在的楼背后的小巷子里,记者看到,这一带的住户都紧闭了门窗。
居民反映:
每晚随着酒吧音响“共振”
刘先生(酒吧附近住户):这里房子吵得不得了,主要就是前面的酒吧夜晚的声响。每天,酒吧一般都要等到2点半之后才开始安静,这还是天气转冷才好点,如果在夏季,可能要等到更晚他们才能入睡。
周先生(酒吧楼上住户):我每天都在随着音响一齐“共振”。酒吧营业时,几乎整栋楼都会跟着音乐一起“动起来”,楼里许多有钱的人都买新房子后搬走了,剩下的就是租进来的租户了。
记者调查3
欢闹热腾酒吧 开在居民楼下
时间:11月28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大良桂畔路
记者来到大良酒吧、KTV噪音扰民的“重灾区”——桂畔路酒吧街。记者细数一下,从新桂路口到新滘路口两个截点间的桂畔路分布了约10个楼盘,规模大小不一,每个楼盘临桂畔路一面的底层都是商铺,其中不乏饮食娱乐行业。几乎每个楼盘首层商铺都有酒吧或KTV场所经营。记者粗略统计一下,这一路约有26间酒吧,其中包括一间大型的KTV。而附近居民反映,这里的酒吧大多有KTV娱乐项目。11月28日晚上9时,早上大门禁闭的酒吧、KTV几乎全部都打开大门做生意了。酒吧和KTV门口都停满了车辆。记者在桂畔花园首层一酒吧外见到,门口停了不少车辆,里面不时传来阵阵鼓点乐声夹杂着“咚咚”的“低音炮”。除了少数“清吧”,音乐声较柔和,大多酒吧情形都和记者此前了解的情况差不多。凌晨2时,多数酒吧已经曲终人散,但仍有六家酒吧尚未打烊。
居民反映:
酒鬼半夜狼嚎吓煞家里人
梁锦翰(桂畔路居民):我就住在二楼,当时买楼是觉得这面房子朝桂畔海,风景好。住进来没两个月,楼下酒吧开业了。经常晚上10点至凌晨1点都能听到楼下“低音炮”的“咚咚”声,振到我的心也跟着“咚咚”声,难受极了,别想睡觉。这里不止我是这样的,其他邻居几户也是这样。反映过问题,但整治过后他们又卷土重来。周五和周六晚上更加吵。
梁丹红(桂畔路居民):楼下有酒吧,但不算吵,晚上还能入睡。但要命的是,有时那些酒鬼半夜突然鬼哭狼嚎。晚上突然被他们吓醒,家里的老人家如果被吓醒基本上就整晚睡不着了。
廖海文(桂畔路居民):楼下有酒吧、KTV不是坏事,有时候朋友来大家想聚下,放松下都很方便,不用去远的地方,自己楼下就有得玩。只要做好隔音措施,应该不会影响到居民休息,而且一般大家去玩极少玩到凌晨的。
记者调查4
豪放“吼歌”声 百米外可闻
时间:11月29日23时
地点:荷城街道沧江路北斗星酒吧
已近深夜,大多数市民已经休息了。尽管沧江路是高明中心城区最主要的商业聚集路段和城市交通要道,此时的沧江路上也已车辆、人烟稀少。歌手“吼歌”的声音、敲打乐器的声音从北斗星酒吧传出来,格外刺耳。走出100多米之外,发自酒吧的声音仍然可以听得清清楚楚。尤其是打鼓的声音,偶尔骤然响起,又忽然落下,扯着人的心上起下落。直至30日凌晨1时30分,“泡吧客”渐渐离开,酒吧终于开始慢慢安静下来。而在北斗星酒吧的右侧和后面就是居民住宅区,坐落着数幢略显陈旧的楼房。
居民反映:
最难忍受深夜打鼓声
张先生:(沧江路附近住户):酒吧每天都要从晚上9时开始,一直闹到凌晨1时多。声响大得不了。我们一家经常睡不了,现在久而久之,我们家都已经养成了到凌晨一二时再睡觉的习惯。酒吧架鼓声就更折腾人,简直振动得人心跳紊乱。
崔先生:(附近住户):酒吧噪声太大了,我们在家看电视往往不得不把音量调到最大,否则,就很难听清电视节目的声音。其实,我们这个房子后面是一条林阴道和井溢山,在这间酒吧开业之前,周围本是很安静、很适合休息的。附近居民早就通过各种渠道投诉过该酒吧的噪声问题,据说政府有关部门也对此进行了查处,但并没有达到降低噪音的目的。
记者调查5
酒吧比邻建 晚晚声震耳
时间:11月28日晚上11时
地点:三水区西南街道华兴路
当晚,记者来到西南街道华兴路。在康乐路与华兴路交叉处,快节奏的音乐声就已经从酒吧传到了这里。记者沿路一数,不到500米的街道旁,就有7家酒吧,其中3家紧挨在一起,酒吧里传出的音乐声此起彼伏,互相交错加强。各酒吧门口停放满了小汽车和摩托车,不时有顾客打开酒吧大门,噪音也随之加大,噪音还使得摩托车报警器“嘟嘟嘟……”响个不停。
昨天凌晨2时,记者再次来到这里,这些酒吧已经停止营业,华兴路这才恢复平静。
居民反映:
晚晚震天动地休息难
张先生(家住三水西南华兴路住户):我所居住小区楼下就有好几家酒吧。每到夜幕降临,酒吧营业,楼下传来的声响吵得全家人难以入眠。
何小姐(家住在华兴路住户):小区临街商铺的几间酒吧,每到晚上就人声鼎沸,酒吧在深夜播放的强劲音乐震天动地,顾客在酒吧里看球或离开时因饮酒过多大声喧哗,我们根本无法休息,孩子也没办法学习。
规范娱乐场所经营,执法好难!
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娱乐场所经营时间、地点、如何经营均作出了规定。违反该条例,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惩罚。但我们的夜晚为何依然噪音不断?近日本报记者走访了各区执法部门,了解到目前执法有以下难题。
首先是管理权限方面,受到现行法制的限制,娱乐场所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经常出现有责的无权、有权的无责这样的状况,容易出现执法部门间的空隙,给违法行为钻了空子。
其次娱乐场所开业审批条件不明确。例如居民住宅楼群内或商住楼下兴办的饮食、快餐店、酒吧等对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在有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前,有关部门在审批时只能采取要求经营单位加强污染防治措施的折衷方法,这种做法虽然暂时解决了一些矛盾,但也为日后产生环境问题留下了隐患。
再次,治理污染执法技术不够成熟。最后则是有关环境管理的法规宣传力度不够,一些业主对环境管理方面的法规不了解,往往装修好后,准备开业时才去办理手续,使一些选址、环保、卫生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一旦有关部门不同意开办,不少业主则以身试法强行开业。
,特别是新小区开发方面,专项规划应指明小区房屋的用途,有关部门审批时应对所开发房屋的功能有明确规定,作为今后在这一类小区里是否兴办饮食娱乐服务经营单位的依据;对违反规划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应依法追究责任。另外,对涉及有饮食娱乐服务功能的商住楼还应配套建设环保方面的专用设施,环保部门对此将严加管理。另外,娱乐行业的开业涉及环保、公安、消防等多个部门的职能,有关部门在发牌前应充分考虑其他职能部门及市民的意见,做好事前的行政许可工作, 张喜平(佛山科技学院社会学教授):首先,娱乐场所噪音扰民在全国许多城市带有普遍性,这种现象未能有效解决的症结源于认识上的误区。一是没有把各种声音当作城市生态的一部分;二是没有把噪音定性为对城市生态的一种污染;三是没有把 防盗器 噪音扰民问题上升到直接影响建设和谐社区的高度,由此造成整治城市噪音方面的相对薄弱。
其次,把治理娱乐场所的噪音纳入建设良好的城市生态文明之中,需要相关管理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细化和健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有关噪音的控制标准;并依据管理条例认真整顿娱乐场所噪音污染问题和严格规范其行为方式;管理部门要加强技术检测手段与提高行政监控水平。同时,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罚款、停业整顿、民事赔偿、甚至没收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措施,扭转长期以来因额度过低导致当事人心存侥幸的现象,从而使娱乐场所噪音扰民的违规者无利可图。
目前在一些大、中城市,针对娱乐场所噪音扰民的课题,开始制定娱乐场所的准入制度。在资格方面,严格审查娱乐单位的资质,对其设备安装与控制噪音的事前管理比事后查处效果事半功倍。
娱乐场所管理与经营有关规定:
1.娱乐场所环境噪声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2.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一)居民楼、博物馆报警器、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3.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4.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2年内被处以3次警告或者罚款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防盗报警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2年内被2次责令停业整顿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设施有统一的标准要求;专门辟出土地容许经营娱乐项目,基本上禁止在市民居住区设置娱乐场所等防盗器 。在管理方面,相关部门全面部署、各司其职,强化技术监管工具,配置机构专项管理,并实施证据倒置和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等方式,其治理娱乐场所噪音扰民的显著成效值得借鉴。
从规划源头避免住娱混杂
为最大限度解决娱乐场所噪音扰民的问题,顺德今年5月份公布《关于城区内餐饮、歌舞娱乐项目审批管理工作会议纪要》,从源头上对城区内餐饮、歌舞娱乐项目审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居民区内不得开设娱乐场所。规划和建设部门在住宅小区建设中要制订明确的餐饮娱乐服务行业设置规划,从源头上避免与居民住宅混杂。
在新小区开发和旧城区改造时也要加强规划和环评工作